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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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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道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维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2月2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顺利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尚需提请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风电产业下游风电场建设、风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风电产业从风电整机制造向下游风电场建设、运维和工程总承包延伸,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28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29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2.03%,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0号文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235,7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30元,募集资金总额949,999,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07,906,395.6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2号《验资报告》。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4.06%,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2.03%,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如下:华仪电气在全额偿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仪电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30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31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为人民币8,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为43,8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65,100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提供8,8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333208】浙商银高保字【2005】第00007号),为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自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8,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于2014年3月28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所对应的主合同项下尚未结清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29号公告),保证期限为华仪风能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以及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3月10日、2015年4月3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华仪电气关于201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华仪电气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9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屈军;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华仪风能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65,100万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6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90 公司简称:华仪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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