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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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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58 公司简称:中体产业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军先生、财务总监顾兴全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履行信托受益权回购义务后向相关方提起担保责任诉讼的事项

 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3月31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部分。截至本报告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关于公司与大连乐百年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2015)大民三初字114号]等相关材料。大连乐百年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大连旅顺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公司”)及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百年置业”),根据乐百年置业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向其支付47,632,189.00 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大连奥林匹克花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三元公司合作向大连乐百年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李建军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乐百年置业100%股权,其中公司收购90%股权,三元公司收购10%股权。

 截至本报告日,本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3月31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部分。

 截至本报告日,相关承诺事项无最新进展。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军

 日期 2015-04-29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0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申请8000万元开发贷款,贷款年限2年,并由本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向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15-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9)。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08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及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63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净资产的5.61%。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8000万元开发贷款,贷款期限贰年。新朋公司以在建工程抵押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4号

 法定代表人:陈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新朋公司总资产为406,912,677.35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31,278,724.03元人民币,净资产(归属母公司)为-24,366,046.68元人民币。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079,453.0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23,072,570.33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反担保

 本公司将与建设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朋公司向建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8000万元开发贷款,贷款年限2年,并由本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新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被担保人新朋公司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故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此次公告日,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846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8 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公告编号:2015-09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外大街225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9日

 至201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披露的公告。

 (二)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宁宁

 电话:(010)85160816

 传真:(010)65515338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

 邮编:100020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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