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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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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玉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志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正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贵阳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金产投”)进展情况

 (一)互金产投出资300万元,投资贵阳贵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10%。贵阳贵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涉足政府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风险投资(VC)业务、投融资咨询服务和其它金融业务。

 (二)互金产投出资300万元投资贵州金电中禧大数据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电中禧”),占该公司股权比例30%。金电中禧是互金产投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亚萱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三)互金产投与农商银行发展联盟联合成立贵阳农商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金融”),注册资本100万元,互联网产投占农商银金融股权比例51%。

 (四)互金产投出资500万元,参与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筹金所”)增资扩股,占其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10%。筹金所将涵盖包括股权众筹版块、债券众筹板块、经营权众筹板块、知识产权众筹板块和产品众筹板块在内的五大众筹金融交易板块。

 (五)参股公司移动金融出资500万元投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交易所”),占其出资比例10%。大数据交易所经贵阳市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经营范围包括:大数据资产交易、大数据金融衍生数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大数据清洗及建模等技术开发、大数据相关的金融杠杆数据设计及服务、经大数据交易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设立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进展情况

 2015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上海虎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关联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设立中天城投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关联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出资4,000万元,与公司董事石维国、财务负责人何志良、执行副总裁李俊3位关联自然人,蓝永强、李红欣等2位非关联自然人(上述5位自然人统称普通合伙人)共出资1,000万元,合伙成立上海虎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同时,公司拟出资10亿元与公司副董事长石维国出资50万元共同设立中天城投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待上海虎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虎魄基金”)完成设立后,石维国认缴的母基金出资50万元由虎魄基金收购,石维国对母基金的权利和义务等由虎魄基金承继,母基金由虎魄基金负责管理,虎魄基金不向母基金收取管理费用。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注册登记,工商注册的最终名称为上海虎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虎铂基金))和中天城投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母基金)。母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人)已由石维国变更为虎铂基金,其中贵阳金控首期对虎铂基金出资2000万元已经到位,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虎铂基金目前有7名合伙人,其中1名有限合伙人(贵阳金控)以及6名普通合伙人。新引进合伙人冯宇明(1998年至2011年在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曾担任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长期从事公司改制设立、收购兼并、资产重组、投融资等领域的工作,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除执行合伙人石维国外,冯宇明、李俊、何志良均为管理合伙人,另外两名合伙人李红欣和蓝永强为非管理合伙人。

 截至目前,母基金拟设立的子基金(产业并购子基金、金融投资子基金、大健康投资子基金、能源投资子基金)尚未设立。

 三、报告期内矿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子公司遵义众源同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转龙庙锰矿《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备案储量为1589.2万吨。子公司遵义众源同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东高寨锰矿《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备案储量为320.6万吨。

 四、重庆普瑞格斯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情况

 2011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认购重庆普瑞格斯公司增资并实施控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4500~5000万元通过认购重庆普瑞格斯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公司)增资达到对普瑞公司控股的目的。普瑞公司项目因未能达到合作预期,公司己终止该项目合作。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2013年提起对普瑞公司的诉讼,诉讼涉及金额约520万元。之后普瑞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中天公司新增资本纠纷诉讼,诉讼涉及金额约387万元。

 截至目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我司诉普瑞公司及其股东合同纠纷案做出第一审民事判决,判决普瑞公司返还中天公司3199122.86元、驳回中天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现双方均已对该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普瑞公司诉我司新增资本纠纷案做出第一审民事判决,驳回普瑞公司的诉讼请求,现普瑞公司已对该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上述诉讼已进入二次庭审阶段。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42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期半天,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4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1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1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第1季度报告正文》、《2015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1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5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表决情况: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及法律顾问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有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炒地、闲置用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43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2]12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等相关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房开”)、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设”)共同建设的未来方舟绿色生态城项目为建设部的首批八个“绿色生态城区”之一,贵阳房开、中天建设认为符合上述政策中鼓励类产业第二十二大类“城市基础设施”中第13项“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相关规定,经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接收了对其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申请,并已对其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进行了备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39)。

 2015年4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房开、中天建设收到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确认文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按15%预计所得税影响公司2015年第1季度的净利润21,294.22万元,同时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仍将对公司2015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由于收到上述确认文件直接影响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1,294.22万元,导致2015年第1季度的净利润增幅达到116.32%,扣除此项因素影响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增幅为47.98%。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2015-03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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