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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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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79 公司简称:广安爱众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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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公司负责人罗庆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图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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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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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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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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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月26日,公司收到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蕴法院”)签发的【(2015)富民初字第00080号】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快递,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远”,公司持股53.2%)股东清远市连上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上电力”)和清远市金森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源”)认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投资包干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里面涉及到投资包干的建设内容、对公司及新疆富远的收益保证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特向富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相关条款无效,此事项已于2015年1月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详细披露,详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远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5-010)》;

 公司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书》、《投资包干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是交易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为通过法律手段合理保护公司权益,公司随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如下:1、请求判令连上电力立即将其在新疆富远享有的10%股权过户给公司;2、请求判令将公司支付的股权受让款8100万元通过新疆富远的共管账户用于新疆富远支付除银行贷款9亿元外的工程债务和其他债务;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连上电力承担。并同时向新疆高院申请财产保全,2015年4月,公司收到新疆高院签发的【(2015)新民二初字第1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此事项暂未开庭,但相关财产保全手续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14)》。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富蕴法院签发的【(2015)富民初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原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临2015-015)》。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15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发电”)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关于昭通爱众发电与太平洋云南分公司、农行昆明盘龙支行就保险合同纠纷仲裁申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昆仲受字(2015)01087号】,受理昭通爱众发电与太平洋云南分公司和农行昆明盘龙支行之间就保险合同的纠纷事项,目前该仲裁尚未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15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昭通爱众发电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15-013)》。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8月,公司就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作出承诺如下:公司累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和中期票据规模合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目前该承诺事项尚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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