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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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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仙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文仙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说明如下: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690.71万元,比年初的1504.88万元增加1185.83万元,上升78.8%,主要系预付进口亚麻原料款及相关税金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689.18万元,比年初的2806.52万元减少1117.34万元,下降39.81%,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06.21万元,比年初的155.96万元增加50.25万元,上升32.22%,主要系本期染色车间改造工程支出;

 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9700.86万元,比年初的7482.02万元增加2218.84万元,上升29.66%,主要系纺机及注塑机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主要项目说明如下: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35.1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9.90万元减少154.72万元,下降81.47%,主要系增值税进项抵扣后免抵数减少,导致营业税附加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30.3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61.44万元减少131.10万元,下降81.21%,主要系应收款减少,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29.4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02.90万元减少173.42万元,下降85.47%,主要系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58.7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46万元增加29.31万元,上升99.49%,主要系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5、营业利润本期数586.18万元,比上年同期366.02万元增加220.16万元,上升60.15%,主要系毛利率上升、营业税金及附加与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以及期间费用增加等原因所致。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9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185.31万元减少5000.26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740.25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70.74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9.61万元减少9.32万元,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03.2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565.00万元增加5468.24万元,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028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2548.19万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2月17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金鹰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4月23日披露了金鹰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此次重组是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收购境外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含电池pack、电机、电控)约70%股权,并且公司已于2015年4月2日与对方签订了框架协议。截至2015年4月30日,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傅国定

 日期 2015-04-30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5-03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1日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到全体董事,会议按期于2015年4月28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提名傅国定先生、潘明忠先生、傅明康先生、邵燕芬女士、陈士军先生、陈伟义先生、祝宪民先生、 郑念鸿先生、曹卫年先生等九人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其中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曹卫年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以上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二十八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傅国定先生:男,汉族,1945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66 年起创办定海纺织机械厂、舟山市纺织机械厂、舟山麻纺织厂、定海绢纺厂等企业。1994 年起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7 年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1988 年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2)陈伟义先生:男,汉族,

 陈伟义先生: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籍贯:舟山定海,优秀党员干部、助理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机械质检科长、公司质监部副部长、部长,机械党支部负责人,区级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思想工作者,2013年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质监部部长,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负责人职务。

 (3)傅明康先生:男,汉族,1944年11月出,大专学历,经济师。1976 起历任浙江定海纺织机械厂车间主任、供应科长、销售科长、经营副厂长等职。 现任公司董事。

 (4)潘明忠先生: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起历任定海纺织机械厂生产科长、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起荣获舟山市首届中青年科技人才奖、十佳青年星火带头人、浙江省第五届青少年英才奖、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总经理。

 (5)邵燕芬女士:女,汉族,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 年起历任舟山麻纺织厂、定海绢纺厂、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质管科长、工艺科科长、技术副厂长。现任公司新疆伊犁亚麻厂厂长。

 (6)陈士军先生: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车间主任、亚麻分厂厂长、金鹰集团六安绢纺厂厂长、金鹰股份四川绵阳绢麻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负责人。

 (7)郑念鸿,男,1951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温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于1983-1992年任温州陶瓷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财务处长;1993-2004年2月任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4年2月-2013年4月任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兼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2009年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2013年4月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祝宪民,男,1954年10月28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兼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部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机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制造工艺协会纺织机械分会理事长。曾于1982-1997在中国纺织机械工业总公司担任助工、工程师、高工;1997-2000在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助理、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技术部副部长;2000-2002在北京中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0-2004在宏大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副院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9)曹卫年,男,1956年10月出生,二级高级法官,2001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委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 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00时

 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听取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于公司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和2015年4月30日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至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4: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浩力

 联系电话(传真):0580-8020228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

 邮政编码:31605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i■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3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该投资者在议案8.00“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9.00“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0.00“关于公司选举监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8.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5-03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了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李雪芬女士、傅友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和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傅友忠先生:汉族,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定海绢纺厂车间主任、舟山达利绢纺制衣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进出口部经理、职工监事。

 (2)李雪芬女士:汉族,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舟山市马岙羊毛衫厂副厂长。现任公司下属子公司舟山达利针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5-03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二人,股东监事三人。监事会决定提名密和康先生、傅万寿先生、洪东海先生等三人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傅万寿先生:男,汉族,1945 年出生,中专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01年起担任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密和康先生:男,汉族,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机器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麻纺行业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

 (3)洪东海先生:男,汉族,1966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舟山麻纺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现任上海凡拓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代码:600232 公司简称:金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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