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由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种业”或“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临时提案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为同一事项,故导致201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
农科院《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送红股14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第5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352,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15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因此,股东及其代理人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只能就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具体投票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告正文。
2、上述两项议案均是针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而提出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其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6),定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5日(星期二)。
201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提交的《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关于提请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利润分配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一项,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为: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371,695.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9,049,594.96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45,904,959.50元,扣除2014年派发2013年的现金股利35,200,000.00元,加上2013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280,401,452.05元,截至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8,346,087.51元。
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送红股14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计送492,800,000股,实际分配利润616,000,000.00元,余额 42,346,087.51元结转下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80,000,000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 2015年4月28日,农科院持有公司股份187,1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8%,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农科院提出临时提案,增加《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为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一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鉴于此,公司股东原则上只能就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的,则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在增加《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后,公司对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也进行相应调整。详情请见本公告第二点。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二、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会议室(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的议案7《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议案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为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一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鉴于此,公司股东原则上只能就议案5和议案7的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即:公司股东可以选择仅就前述两项议案的其中一项议案投票表决,此种情况下,视同该股东对另一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另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公司股东也可以选择对议案5和议案7均进行投票表决,但公司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对上述议案5和议案7均投“同意”票的,则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均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议案5和议案7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5日(星期二)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上述第5、7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上述第5、6、7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第1至2项、第4至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5项议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371,695.8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9,049,594.96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45,904,959.50元,扣除2014年派发2013年的现金股利35,200,000.00元,加上2013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280,401,452.05元,截至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8,346,087.51元。
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截至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58,346,087.51元,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5股(含税),共计送52,800万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587,840,000.00元,余额 70,506,087.51元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8,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7为本次股东大会新增的议案,议案7《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议案5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为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一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鉴于此,公司股东原则上只能就议案5和议案7的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即:公司股东可以选择仅就前述两项议案的其中一项议案投票表决,此种情况下,视同该股东对另一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另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公司股东也可以选择对议案5和议案7均进行投票表决,但公司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对上述议案5和议案7均投“同意”票的,则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均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对议案5和议案7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明先生、李相杰先生、王凤荣女士、王莉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股权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6日下午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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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4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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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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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③议案7为本次股东大会新增的议案,议案7《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与议案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为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一事项出现两种不同提案。鉴于此,公司股东原则上只能就议案5和议案7其中的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即:公司股东可以选择仅就前述两项议案的其中一项议案投票表决,此种情况下,视同该股东对另一项议案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对另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公司股东也可以选择对议案5和议案7均进行投票表决,但公司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对上述议案5和议案7均投“同意”票的,则视为投票人对该两项议案均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对议案5和议案7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原绍刚 鞠浩艳
联系电话:0535-2788926 0535-2788889
传真:0535-2788875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61448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如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