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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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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5-07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3月9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以公司A股股本5,919,291,464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2. 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7日,除息日为:2015年5月8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5月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9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强、蒋若帆

 咨询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电话:020-8755416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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