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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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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就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发表了“对于保留事项和强调事项,我们无法确定其对宏磊股份201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14年度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的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汇所发表的意见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条款“关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说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若影响的金额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明确说明”的要求。为避免公司股票的波动,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股票代码:002647)自 2015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收到审计机构中汇《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之补充说明》,该补充说明中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发表了如下意见:“对于保留事项,涉及2014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账面余额43,173.00万元、存放于供应商租赁仓库的存货余额29,179.75万元。由于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余额系由收回应收款项或预付款项退款结转而来,期末存放于供应商租赁仓库的存货账面余额系由供应商提交仓单(提货单)结转预付款项所致,因此上述保留事项如存在错报,将可能导致期末应收票据、存货与应收款项、预付款项之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金额调整,其中,涉及的应收款项还将影响坏账准备计提。如果应收票据应全部重分类调整为一年以内到期的应收款项,按现有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14年度将补提坏账准备1,295.19万元。上述可能形成的错报事项,不会导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净资产为负。对于强调事项和其他事项,对宏磊股份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特别提示:上述补充说明意见中对于保留事项,涉及2014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账面余额43,173.00万元、存放于供应商租赁仓库的存货余额29,179.75万元,合计总计金额 72352.75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27.12%,净资产73.09%;为对可能形成的错报事项如补提坏账准备1,295.19万元的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31%。

 鉴于审计机构已就公司201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是否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出具了补充说明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股票代码:002647)自 2015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之补充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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