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协商一致, 决定自2015年4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信达证券发起的网上交易系统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5年4月29日起,活动截止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
二、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本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基金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模式的申购(包含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
2、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信达证券。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信达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规则、活动时间)如有变化,以信达证券(www.cindasc.com)的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信达证券。详情请至信达证券各营业网点咨询。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基金
A份额第三个运作周年利差设定的公告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如下: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需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在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适用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并在开放日公告。
风险提示:
新双盈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4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年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
本次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二个运作年的第三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8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A份额。
3、折算频率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折算一次。
新双盈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折算前新双盈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按新双盈A折算后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折算为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并分配给新双盈A的份额持有人。
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NAV后A =1.000元
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 NAV前A /1.000
NUM后A = NUM前A×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
其中:
NAV后A :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
NAV前A:份额折算前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
NUM后A: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
NUM前A:份额折算前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
新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新双盈A在开放日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新双盈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假设新双盈B的开放日为T日,则其折算基准日为T-2工作日。本次新双盈B的开放日为2015年5月8日,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5月6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B份额。
3、折算频率
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二个工作日折算一次。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新双盈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B的份数将相应调整。
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NAV后B =1.000元
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 NAV前B /1.000
NUM后B = NUM前B×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
其中:
NAV后B :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AV前B:份额折算前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UM后B: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下同
NUM前B:份额折算前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下同
新双盈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新双盈B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新双盈B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新双盈B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曾丽琼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批准曾丽琼女士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0月10日休产假。在休假期间,曾丽琼女士所管理的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该基金的另一基金经理杨立春先生单独管理;曾丽琼女士所管理的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该基金的另外两名基金经理王旭巍先生和杨立春先生共同管理。
上述事项将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赎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9日
1.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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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5年5月5日,本公司将恢复办理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