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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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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12053 债券简称:11新筑债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11新筑债)停牌暨实行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债券(11新筑债、债券代码112053)将于2015年4月29日停牌,2015年4月30日复牌,并于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收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5]121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由负面上调为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申请,11新筑债于2015年4月29日停牌一天,2015年4月30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1新筑债

 4、债券代码:112053

 5、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新筑债

 6、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年4月30日。

 7、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权限。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11年发行的5亿元公司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申请,11新筑债将于2015年4月29日起停牌,2015年4月30日复牌,并于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28-82550671

 传真:028-82550671

 电子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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