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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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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4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11云维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和超过20%。

 ●本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 年4月21日披露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关联交易公告》、《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出售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 年4月21日起复牌。目前,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公司下述重大事项(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外),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承诺自2015年4月8日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复函

 2.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复函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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