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4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及对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出资22亿元投资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简称“小贷公司”),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子公司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47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应收深圳东方金钰的 15亿元债权转作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注册资本金,本次债转股增资完成后,深圳东方金钰的注册资本48,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9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对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2015-48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公告》(2015-49号)。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4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设立深圳市
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出资22亿元投资设立小贷公司,占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以及相关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思路,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落实《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促进深圳市中小珠宝企业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小微商户合理的资金需求。借助深圳良好的经济政策优势及珠宝产业地理优势,本公司拟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投资设立全资小额贷款公司。小贷公司的设立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出资22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小贷公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新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住 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经营范围: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股东构成: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100%)
小贷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监事均由公司派出,公司聘请具备金融管理经验专业人员管理运营,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运作和风险管控。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设立小贷公司将整合优势资源和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在发展主业的基础上拓展新的投资发展空间,能够增强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加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法
1、有关政府机构审批的风险
本次投资相关事宜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并完成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政策风险。因国家、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机构的政策调整,小额贷款业务和小额贷款公司本身面临的风险。公司将关注立法机关对行业的立法进度,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沟通,避免政策风险。
3、内部管理控制风险。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相关内控制度不能随着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而不断完善,可能导致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保证经营管理的有序开展及内部控制方面的有效运行。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4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
东方金钰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
●投资金额: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实施债转股增资1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深圳东方金钰注册资本为198,000 万元,深圳东方金钰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为了不断提升深圳东方金钰的综合竞争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提高投融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应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的15亿元债权转为对其作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注册资本金。本次债转股增资完成后,深圳东方金钰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8,000万元增加到198,000万元。公司对深圳东方金钰的出资额由原来的48,000万元增加到198,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100%。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收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的15亿元债权转为对其作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深圳东方金钰债转股形式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关联关系: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100%股权。
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72.05亿元,负债合计60.60亿元,净资产11.45亿元,净利润1.8亿元。(未经审计)
三、增资主要内容
为支持深圳东方金钰经营发展,公司向深圳东方金钰提供了较多的资金支持,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对深圳东方金钰的应收往来款共计159,015.56万元。公司本次债转股系将应收深圳东方金钰往来款15亿元人民币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股本金,即增加其注册资本15亿元。本次债转股形式增资实施完成后,深圳东方金钰注册资本由48000万元增加至198,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深圳东方金钰的应收往来款将减少至9015.56万元(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计算)。
深圳东方金钰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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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深圳东方金钰实施以债转股形式增资,增强了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提升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融资能力,促进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五、增资的风险分析
深圳东方金钰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以债转股形式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公司将把握投资节奏,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经营和市场风险,提高收益。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5-4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4日 9 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
至201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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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的第1、2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2015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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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联系人:刘雅清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楼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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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