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5-2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22),由于工作疏忽,原通知中部分内容有误,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2014年度股东大会原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二、2014年度股东大会更正后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3.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17日15:00-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㈥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㈦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15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徐春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周新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补选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朱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补偿本次拟购买资产部分构筑物权证瑕疵导致的潜在损失的补充承诺函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4.01发行规模

 14.02是否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4.03 债券期限

 14.04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14.05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14.06上市场所

 14.07 偿债保障措施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10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第11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审议事项详见2015年2月10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nfo.com.cn)的《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2015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听取报告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5日9:00—11:30,13:00—17:00 2015年5月18日9:00—11:3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㈢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4、在投票当日,“山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输入证券代码:360498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4.00元代表对议案1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4.01元代表议案14中子议案①,14.02元代表议案14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5:00(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应当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晓玲、汪丽雁

 (二)联系电话:0531-87060200、87069908

 (三)传 真:0531-87069902

 (四)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五)邮编:250021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