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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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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世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世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公司债事项

 2015年1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债尚未启动发行。

 (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8号)。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及募集配套资金均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7,250,000股变更为216,01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 公司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6日停牌;2015年3月2日,公司确定该事项为重大对外投资;2015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司股票于4月8日复牌。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批准。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收购事项尚处于反垄断局审查阶段。

 (四)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

 1、公司于 2015年 2 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与公司骨干员工及其他自然人在重庆和上海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重庆金一金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金一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通过与骨干员工以股权方式合作,深化了银行渠道团队建设,有效的激发了员工积极性,加强了公司的银行营销渠道的拓展力度,深化银行销售渠道的服务,通过为销售渠道提供市场策划、研发设计、组织培训等方式,为渠道提供更具个性化、深层次的销售支持,搭建全方位的渠道客户服务体系。

 1)、重庆金一金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及策划、图文设计;利用互联网批发、零售;金银首饰、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玩具、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开发设计、批发、零售。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2)、上海金一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88号6幢4楼A区4005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图文设计,工艺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从事网络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2、公司于 201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与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和续斌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智造”),旨在整合行业优秀的工厂管理经验和技术资源,以提升公司在珠宝首饰加工能力,提高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满足公司供应链服务和生产经营需要。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27号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铂金、白银、钻石、玉石、晶石及其他首饰的加工、销售、设计、开发;贵金属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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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人深圳市萃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正福投资有限公司,并放弃深圳金一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金一已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股权结构如下。

 ■

 (六) 子公司注销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七) 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经销商客户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客户向招商银行深圳东滨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在该授信额度内向单个经销商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实际发生对经销商客户担保1,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深圳市一品翠珠宝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总额为6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5年1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深圳市金恒丰珠宝有限公司向该行的申请总额为5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5年1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深圳市跃进珠宝有限公司向该行的申请总额为6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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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6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维平珠宝大厦西座金一黄金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 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2.5亿元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赁及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赁及流动资金借款等业务,公司及江苏金一共同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为45,0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业务,20,000万元用于公司支付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51%股权的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收购宝庆尚品5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后1个月内,将公司持有宝庆尚品51%的股权质押给该行指定的信托公司。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为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提供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占用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担保额度,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审批通过后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6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该授信已于2015年4月28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2.5亿元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赁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于2014年4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已于2015年4月9日到期,根据深圳金一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将总额度增加至8,000万元,用于黄金租赁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业务,公司及江苏金一共同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于2013年12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已于2014年12月到期,深圳金一拟继续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将总额度增加至45,000万元,其中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业务,20,000万元用于公司支付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51%股权的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收购宝庆尚品5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后1个月内,将公司持有宝庆尚品51%的股权质押给该行指定的信托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投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为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赁业务,期限一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提供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或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金额占用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担保额度,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尚须股东大会审议,审批通过后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109号维平珠宝大厦西座1、2楼

 注册资本(万元):12,076

 主营业务:?文化活动策划;集邮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钱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钟表、工艺礼品、字画的销售、工艺收藏品(不含文物及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电话卡的销售、工艺品的批发兼零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金一资产总额为96,222.79万元,净资产为7,470.08万元,营业收入为224,181.10万元,净利润为1,380.44万元(经审计)。

 2、 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1栋F3-001

 注册资本(万元):100

 主营业务:文化活动策划;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纪念品、工艺礼品的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金一投资资产总额为10,567.88 万元,净资产为1,223.50万元,营业收入为40,220.71万元,净利润为954.10万元(经审计)。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为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收购宝庆尚品51%股权顺利完成,收购完成后,公司可以与宝庆尚品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6.70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187.64%,其中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6.49亿元,子公司深圳金一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0.175亿元。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89.8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6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一文化,证券代码:002721)2015年4月27日及4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果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经自查,公司未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该合作协议为三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方式、规模等事项需进一步研究和协商,以三方由此形成其他合作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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