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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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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1)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正泰电器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于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将避免从事与正泰电器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致使正泰集团投资的公司与正泰电器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正泰电器有权要求以任何适当方式消除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由正泰电器以市场价格购买正泰集团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等;

 4)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正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方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14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收到有效表决卡7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董事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6,000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工业园项目”)进行结项。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同时,公司拟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捐赠160万元人民币,同意向浙江省乐清市教育事业捐赠200万元人民币,同意向浙江省五水共治项目捐赠150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五水共治工程系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吹响了浙江大规模治水的新号角。该项目工程由省委号召、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特别是大型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项目将分步实施,分三年、五年、七年等三步,其中2014-2016年要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2014-2018年要基本解决问题,全面改观;2014-2020年要基本不出问题,实现质变。

 正泰电器作为生于温州,成长于浙江的企业,对于五水共治工程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相信绿水青山是企业赖以发展的生态资源,能为浙江省的水环境治理贡献一份力量,是公司回报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合法经营,为社会承担责任,一直是本公司持久的发展理念。正泰电器先后为希望工程、帮困扶贫、抗震救灾、军民共建、光彩事业等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捐资数亿元。近年来,本公司重点关注教育、青少年成长、科学技术发展以及节能环保理念的推广,这一系列公益举动凸显了正泰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15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智能工业园项目结项,公司拟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智能工业园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须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16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8元,共计募集资金251,79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21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5,574.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于2010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5,274.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728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246,002.41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6,000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工业园项目”)。根据公司2010年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智能工业园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为59,6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44,24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414万元。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54,918万元。

 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智能工业园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4月27日,“智能工业园项目”的节余资金为128,630,311.35元,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资金额为41,617.0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可参考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15-010)。自进入2015年以后,截至2015年4月27日该项目后续投入4,379,588.65元。

 四、智能工业园项目结项的原因

 “智能工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4,918.00万元,建设期3年。随着低压电器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已有设备满负荷运行,生产场地紧缺,新产品的开发市场供不应求。随着新一轮的生产规模扩大和企业扩张,市场需求旺盛和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显。“智能工业园项目”的建成投产大大提升了公司产能,有效缓解了市场需求旺盛和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矛盾,从而使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自2013年项目陆续投产后,2013年实现收益59,845.37万元,2014年实现收益73,769.14万元。

 因此,公司认为“智能工业园项目”已基本实现此前的产能目标,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智能工业园项目”予以结项。

 五、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诺雅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5年4月27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

 具体全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728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246,002.41万元。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05,674.41万元。

 201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0万元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超募资金中30,000万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超募资金中20,000万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3年度,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2013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9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4,392,328.76元。

 2014年度,经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2014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7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21,062,397.26元。

 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诺雅克项目进行结项并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随着本次对募投项目智能工业园项目结项,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八、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所议“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年产6,000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因此,公司拟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这有利于公司充分有效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年产6,000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智能工业园项目结项,公司拟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智能工业园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8,149,068.41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192,774,638.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5年4月27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须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结项,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十、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 正泰电器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 正泰电器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最近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正泰电器已承诺上述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 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国泰君安证券对正泰电器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一、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 日

 公司代码:601877 公司简称:正泰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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