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美伦大饭店(福州市北环西路118号)四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周必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王贵长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伟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全面预算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订《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豁免控股股东对公司在福能财务公司关联存款业务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议的议案6、14、15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关联关系对此回避表决,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969,863,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07%),其所持股份总数不计入上述3项议案的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先生和魏吓虹先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