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5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小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葆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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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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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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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152.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7,25.93万元,下降了27.76%;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为了突出港口主业,有计划地减少子公司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量,北海新力公司本年度停止贸易业务,本期贸易收入主要来源是去年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而在今年继续履行的合同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79亿元;2、港口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467.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39.21万元,下降了18.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港口业务板块的社会保险费、修理费、材料费、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同比增加。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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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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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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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4年8月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以发行价格不低于10.45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9亿股的A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遵循询价优先的原则确定),募集不超过27亿元资金,用于购买已由公司托管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所属防城港、钦州港和北海铁山港的6个5-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以及该等泊位的后续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详见公司相关公告)。2015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4月1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
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落实发行和认购工作,并将募集资金及时用于购买相关资产、进行相关资产的后续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二)2015年3月11日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防城港域402泊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根据北部湾港公司、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协商,防城港务集团拟将现已获得运营许可的的防城港域402号泊位资产委托给北部湾港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北部湾港公司出于管理需要委托其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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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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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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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502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吴海波、向红、黄志仁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海波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形成本意见前,无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该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