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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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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昌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光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本期减少了37.02%,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收入减少导致收到的款项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81.55%,主要是本期票据贴现及收到票据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247.34%,主要是本期预付了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项。

 4、应付票据增加42.72%,主要是本期开具票据增加及未到兑付期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43.36%,主要是本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薪酬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66.22%,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末税金所致。

 7、其他应付款减少36.87%,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末金额所致。

 (二)利润表指标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减少49.29%,主要是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纤维板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减少52.14%,主要是纤维板收入减少导致纤维板销售成本减少。

 3、财务费用减少44.40%,主要是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利息收入冲减了财务费用。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3.37%,主要是应收债权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增加。

 5、营业外收入增加165.65%,主要是增值税退税收入增加。

 6、所得税费用增加66.70%,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减少303.42%,主要是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51.15%,主要是本期收入减少导致收到的款项减少。

 2、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430.56%,主要是本期增值税退税收入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59.67%,主要是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34.87%,主要是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43.57%,主要是与经营性有关的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75.95%,主要是项目尾款减少及转让升达广元、升达达州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主要是去年同期有少数股东增资。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78.10%,主要是本期贷款规模减少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52.67%,主要是本期到期贷款额减少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39.89%,主要是贷款规模减少相应支付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签订<关于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升达达州、全资子公司升达广元、全资子公司升达造林共同签署前述框架协议,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升达达州与升达广元的100%的股权(不含本次拟进行调整重组的森林资产),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全部转让给升达集团;同时,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的森林资产进行调整重组,升达造林拟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受让升达达州以及升达广元所拥有的森林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升达达州与升达广元的股权,升达达州与升达广元的森林资产转移至升达造林。2014年5月30日和2014年6月19日,升达林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计通过了关于《转让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签订转让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关协议》的议案。截止2014年6月20日,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升达集团已于2014年11月按照约定全部向公司付清股权转让款,截止2015年3月31日,升达集团、升达广元和升达达州已累计向公司支付应付款 243,629,610.88 元,占应付款总额的60.67%,剩余应付款合计157,967,688.21元,付款金额和进度符合协议约定。同时按照约定,升达集团、升达广元和升达达州应于2015年6月底前全部付清剩余款项。

 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5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997.81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彭山中海,实施方式为本公司对彭山中海增资。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014年9月16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批准。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2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7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1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江山先生提名,聘任岳振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2年11月20日,岳振锁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2年11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其辞任公司高管至今未满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9条规定,岳振锁先生自2012年11月20日离任公司高管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在此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此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已发表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岳振锁先生简历

 岳振锁,男,中国国籍,1965年9月生。中国矿业大学露天开采专业本科毕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系统工程方向硕士,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西南科技大学教师、正大集团绵阳公司副总经理、绵阳贵华有限公司总经理。近5年来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地板事业部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并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岳振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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