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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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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咸宁段灵乡收费站于2014年11月18日开通运营,双溪服务区于2014年12月18日开通运营。

 2、沪渝高速武汉-宜昌段潜江互通于2014年11月6日建成通车,潜江服务区于2015年1月18日开通运营。

 3、因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利德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2日起停牌,并于2014年12月29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由于交易标的股东人数众多,股权较为分散,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合同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综合考虑本次收购情况及面临的风险因素,本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7日复牌(详见公司2015年3月26日上交所公告)。

 4、本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依据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一季度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致使净利润增加11,071万元(详见公司2015年4月1日上交所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楚天高速收购报告书、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文件中作出承诺:

 1、将楚天高速作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及相关的桥梁、隧道项目的优质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

 2、对于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建设、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如果建成后将来与楚天高速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项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楚天高速及双方股东权益的方式注入楚天高速。

 3、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履行之前对楚天高速所作出的承诺,并竭力支持楚天高速的后续发展。

 以上承诺无履行期限,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以上承诺及时严格执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鄂北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依据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3月份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由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致使2015年各个报告期期末的累积净利润增加11,071万元。

 ■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5-032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跃文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报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修订第六条

 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148,244.00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3,377,893.00元。

 (二)修订第十八条

 原文为:公司于2004年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万股,公司普通股达到931,652,495股;2014年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79,495,749股,公司普通股达到1,211,148,244股。

 修订为:公司于2004年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万股,公司普通股达到931,652,495股;2014年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79,495,749股,公司普通股达到1,211,148,244股;2015年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42,229,649股,公司普通股达到1,453,377,893股。

 (三)修订第十九条

 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211,148,244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453,377,893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决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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