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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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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文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尚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减少了31.40%,主要是本期内收到客户的票据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减少了32.92%,主要是本期末待抵扣进项税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长了110.67%,主要是本期内持有的东方证券股票上市,其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长了110.67%,主要是本期末子公司东莞开发厂房基地建设投入较上年末增加;

 5. 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增长了43.35%,主要是本期内新增装修费用所致;

 6. 衍生金融负债比上年末增长了30.22%,主要是本期内未到期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7. 预收账款比上年末减少了57.02%,主要是本期内收到客户的预收款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8. 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末增加2,990万元,增长了556.77%,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相应增加;

 9. 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增加1.74亿元,增长了126.60%,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也相应增加;

 10. 营业税金及附加上年同期增加227万元,增长了140.88%,主要是本期内上缴的流转税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

 11. 财务费用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938万元,主要是本期内远期结售汇到期交割产生的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332万元,主要是本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及账龄的变化,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1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主要是期末尚未到期的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14. 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万元,主要是本期内联营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9万元,主要是本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

 16.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627万元,主要是是上年同期转回了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0.03%,主要是本期内支付供应商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18. 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406万元,增长了91.91%,主要是本期内支付的增值税及预缴的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1.45%,主要是本年度子公司东莞开发厂房基地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1.38%,主要是本期内向财务公司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49%,主要是本期内到期的信用证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5.71%,主要是本期内信用证贴现的到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2.81%,主要是本期内支付的信用证贴现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总部彩田工业园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事宜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发展规划纲要,本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的总部彩田工业园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57,979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等功能。目前,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示并获得深圳市政府批准,已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公司城市更新单元具体规划改造方案尚需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10月11日、2014年12月30日、2015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 关于公开摘牌受让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43%股权事宜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分别持有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磁记录”)57%、43%的股权,由于长城科技已完成退市并将申请注销,故其决定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述股权。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和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2015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公开摘牌受让该股权标的,挂牌底价为11,963.37万元人民币。

 2015年3月17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由本公司依法以挂牌底价11,963.37万元摘牌受让开发磁记录43%股权,并于2015年3月31日与长城科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 关于全面收购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手机通讯产业链,进入手机高端维修业务,2015年4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收购深桑达持有的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1587.38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完成后,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 重大业务合同情况

 (1)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2014年第一批到第四批项目中累计中标119.64万只,合同总价约2.28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已履行1.56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由本公司与本公司参股38%的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展,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国内电表业务拓展的平台。

 (2) 本公司在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单相智能电表公开招标活动中累计中标3,302万欧元(约折人民币2.58亿元),合同从2013年10月开始执行,截止目前已履行35.43%,剩余部分正按计划执行中。

 (3) 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合作伙伴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以下简称“IBM”)在荷兰能源网络运营商协会(以下简称“NBNL”)智能电表招标活动中中标,中标合同总价4,050万欧元(折成人民币约3.4亿元)。根据公司与IBM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和《关于NBNL项目的补充协议》,本公司是IBM全球智能电表终端产品供应商,IBM本次中标的NBNL智能电表项目合同将全部由本公司从2014年11月开始执行,截止目前已履行48.40%,剩余部分正按计划执行中。

 5. 报告期内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1) 2015年3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2) 2015年3月26日,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母公司担保方式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等值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6.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1) 存款、贷款情况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款余额为501,248,460.38元,贷款余额为284,000,000.00元,详见下表:

 长城开发2015年1-3月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单位:元

 ■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3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100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3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说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公司持有的1,300万股股票限售期为1年。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报告期内,昂纳光通信回购股份1,758,000 股并予以注销, 总股本从703,556,240股降至701,798,240股,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由32.36%增至32.44%。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5-02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3月31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朱立锋先生、贾海英女士回避表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3月31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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