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2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久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长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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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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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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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33,216,003.19元,比期初25,480,367.08元,增加了7,735,636.11元,增幅为30.36%,原因为报告期计提了应收的品牌服务费、代建管理费及销售代理费。报告期末应付账款345,418,524.04元,比期初613,914,458.08元,减少了268,495,934.04元,减幅为43.74%,原因为报告期支付了部分上期末计提的应付工程款以及荣安香园二期的土地尾款。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5,233,021.67元,比期初15,448,901.93元,减少了10,215,880.26元,减幅为66.13%,原因为报告期发放了上年计提的年终奖。报告期末长期借款1,218,000,000.00元,比期初918,000,000.00元,增加了300,000,000.00元,增幅为32.68%,原因为报告期杭州香华贷款获审批发放所致。报告期营业收入154,725,711.35元,较上年同期1,799,975,860.73元,减少了1,645,250,149.38元,减幅为91.40%;报告期营业成本111,258,225.01元,较上年同期1,544,203,314.07元,减少了1,432,945,089.06元,减幅为92.80%;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4,468,847.97元,较上年同期142,845,161.20元,减少了128,376,313.23元,减幅为89.87%;报告期营业外支出408,416.16元,较上年同期2,347,611.80元,减少了1,939,195.64元,减幅为82.60%;以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无新楼盘交付,结转收入、成本、税金的为少量尾房。报告期财务费用3,091,673.55元,较上年同期-4,818,419.85元,增加了7,910,093.40元,增幅为164.1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支付的利息,上年同期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报告期投资收益-480,826.68元,较上年同期832,668.99元,减少了1,313,495.67元,减幅为157.75%,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转让了参股公司的股权,从而产生投资收益。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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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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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久芳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