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5:00至2015年4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62号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开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561,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55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45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08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2、《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3、《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5、《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6、《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7、《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6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9、《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1、《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2、《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3、《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0)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6、《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7、《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2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2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9,55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
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康从之先生、曾爱东女士、姚明安先生分别作了述职报告。
《第三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姚继伟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