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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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锡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4月16日申请辞职,新的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尚未产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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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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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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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俊、游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