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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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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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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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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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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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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自2007年8月7日至2007年11月1日为持续营销后建仓期。 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的规定,即股票资产0-80%、债券资产20-100%,同时满足第18章(七)有关投资组合限制的各项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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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T日、T+3日和T+5日不同循环期内,不管是买入或是卖出,公司各组合间买卖价差不显著,表明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各基金进行了公平对待,不存在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2015年一季度,宏观经济仍呈缓慢下行态势,央行继去年底降息之后,今年2月再次启动一次降准和一次降息。A股市场则延续了去年四季度由资金面和政策面推动的快速上涨行情。年初,监管层意图通过加快新股发行速度以及加强监管等方式引导市场由“快牛”走向“慢牛”,市场结束了去年四季度以来大盘蓝筹大幅上涨的行情,大盘指数进入震荡,中小盘成长风格开始补涨。3月政策暖风频吹,两会定义了经济“新常态”、肯定了“改革牛”、同时提出了“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地产政策的放松;亚投行和2015博鳌亚洲论坛推升“一带一路”预期等利好,令热点迅速扩散,市场情绪高涨,融资融券额明显上升,大小盘指数出现普涨。国企改革、一带一路、“互联网+”等相关板块在政策利好下轮番表现。

 指数方面,各主要市场指数全部收涨,不过市场风格已从去年底蓝筹股占优,演变为成长股占优的局面。整个一季度,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分别上涨15.87%、19.48%;而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涨幅则高达46.60%、58.66%,指数点位屡创新高。行业方面,就中信证券一级行业指数而言,一季度仅银行板块微跌,其余行业悉数上涨。其中,计算机、传媒、通信、餐饮旅游等板块涨幅居前,均上涨50%以上。在政府大力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背景下,计算机板块以95.96%的涨幅表现最佳。

 一季度之初本基金配置金融地产比例较高,但随着政府对互联网+等新兴产业扶持政策陆续出台及场外资金流入减缓,本基金逐步减持了金融地产配置比例,而转向互联网+等行业布局。季末创业板加速上涨后,本基金又加大了涨幅相对滞后且质地不错的公司、传统产业转型公司的配置。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6.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34%,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8.51个百分点。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宏观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但在一系列托底的宽松政策作用下,经济有望短期触底。尽管近期食品价格有所上涨,但非食品价格因经济疲软仍将保持弱势,因此二季度通货膨胀仍然不是市场关注的主要矛盾。流动性方面,央行依然不会大幅放水,但如果经济状况低于预期,仍有可能继续推出宽松货币政策。另外,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无风险利率有望继续下行。

 随着最近两个季度的股市上涨, 估值上升较快, 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和中小板)自身的调整风险在增加,预计二季度市场将面临调整和震荡的压力。

 二季度,值得关注的重大事件包括:新股发行的节奏,房地产宽松政策的进一步推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出台,深港通和资本项目的开放进程,证券法的修订进度,以及美联储加息时点的不确定性。这些政策和事件能否超预期,都将影响二季度市场的走势。

 本基金除了继续关注符合政策及产业方向的成长股以外,还将重点关注涨幅不大且质地不错的公司。

 4.7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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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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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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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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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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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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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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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32只公募基金。截至2015年3月31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280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海富通为80多家企业超过370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海富通旗下专户理财管理资产规模超过67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2年9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5年3月31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近159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

 海富通同时还在不断践行其社会责任。公司自2008年启动“绿色与希望-橄榄枝公益环保计划”,针对汶川震区受灾学校、上海民工小学、安徽老区小学进行了物资捐赠,向内蒙古库伦旗捐建了环保公益林。几年来,海富通的公益行动进一步升级,持续为上海民工小学学生捐献生活物资,并向安徽农村小学捐献图书室。此外,海富通还积极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推出了以“幸福投资”为主题和特色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向投资者传播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报告期内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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