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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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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5-03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置地”)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有效(详见公司临2015-035号公告)。

 松江置地于2015年4月16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江支行签订《渤海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协议书》,决定使用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江支行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5152】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2、理财计划代码:S15152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4、投资收益率:3.9%

 5、投资起始日:2015年04月17日

 6、投资到期日:2015年05月20日

 7、投资金额:40000万元

 8、理财收益的测算方法和测算依据:

 预期收益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1)如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9.5%,则预期收益为:理财本金×3.90%×实际理财天数/365。

 (2)如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大于9.5%(不含),则预期收益为:理财本金×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挂钩标的:3个月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

 9、投资起点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实际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

 12、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全部或者部分)理财产品。

 如出现如下情形,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 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

 (2) 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 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提前终止。

 一旦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前2 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渤海银行梅江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风险提示

 1、 市场风险:

 在理财期限内由于利率、汇率、商品等市场价格变化而导致的投资本理财产品的风险,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发行、受理、投资和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2、信用风险:

 由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金融工具的债务人、担保人、交易对手或受托人等违约,不能如期兑付投资本金和/或收益,而可能影响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的相关情形。

 3、 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以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为背景设计而成的。如遇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受理、投资和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4、流动性风险:

 除《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客户不能(全部或者部分)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因此,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果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内募集资金总额达不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募集金额下限或因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等其他因素,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银行不提供估值,不提供纸质账单。银行按照《交易协议书》有关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银行,则可能导致银行无法及时联系上客户,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提前终止风险:

 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限可能短于预定期限。如果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理财收益将按照实际理财期限计算,客户将面临无法实现期初所预期的全部理财收益。

 8、延期风险:

 如果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情况,则本理财产品的结构性存款期限将相应延长,客户将面临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延期支付的风险。

 9、不可抗力风险:

 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该等损失可能包括理财收益的降低和理财本金的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风险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融资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松江置地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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