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9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1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8,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4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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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8,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6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2号楼铜牛国际大厦6层
咨询联系人:高鹏
咨询电话: 010-52937866
传真电话: 010-52937865
十、备查文件: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