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5-01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3号文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95,675.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2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390004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7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根据公司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上市后使用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目前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获得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2000000024530。

 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肆亿元”变更为“人民币肆亿肆仟肆佰伍拾万元”;公司类型由原“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现《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大道中42号之一【共设2处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孙清焕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肆仟肆佰伍拾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