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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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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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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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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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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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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医保基金智能管理业务的广度和深度都取得重大突破,为进一步延伸业务,完善商业模式,公司提出大健康产业战略,围绕此战略加速推进各项业务。海虹大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药电子商务、PBM业务、海虹新健康服务等,致力于打造中国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资源运行效率,以促进优质、便捷、安全的健康管理服务为目的,为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稳健的发展态势。

 医药电子商务及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原有医药电子商务及交易业务在创新观念的带动下,稳步推进,采购订单金额较去年有所上涨:政府采购中介代理业务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广东等几个省市,共计完成 426 个项目的代理工作,涉及9.364亿政府采购金额;网上交易业务方面, 实现网上采购订单金额 60.2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6 %;涉及医疗机构 314 家;医疗器械业务方面,公司共在5个省份开展采购代理项目8个,网上交易金额为64.6亿元,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04.4%,会员总数达到170家。

 PBM业务

 PBM业务是公司与国际领先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企业合作,率先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监管工具,在国家相关权威部门与医学专家的指导下,经多年努力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保保险基金智能监管平台,报告期内,以医保审核服务为基础的PBM业务在各地有序推进。部分地区在医保端形成日常扣费机制的基础上在医院推广了医疗质量控制系统,逐步实现事中控制和事前防范。海虹医保基金智能管理平台已成长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的有效工具,运行效果良好,获得广泛认可。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业务试点覆盖全国20余省/直辖市的约150个地市,服务人群达6亿,年审单量近100亿张,业务覆盖范围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

 海虹新健康业务

 为实现公司健康产业链条向医院端及患者端的延伸,紧抓国家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精神,2014年5月,海虹新健康业务正式启动。海虹新健康业务通过搭建TPA(Third Party Administrator,即第三方管理)服务平台,为医保、商保机构提供第三方专业管理服务。

 伴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日益凸显。2014年,公司加大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力度,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大型保险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公司将利用多年在健康服务行业积累的领先经验,以及数据分析能力,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服务型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并提供相关核保、理赔、医疗辅助服务等第三方委托管理服务。同时,公司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建设新健康医疗服务网络,为参保人提供预约就医、异地转诊、健康干预等健康管理服务。

 12月20日,由中欧商学院主办的2014年首届中国健康产业创新平台年度峰会暨“奇璞奖”颁奖典礼在中欧商学院新会堂中举行。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公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获得“医疗信息领域创新-2014奇璞提名奖”,公司多年来业务创新得到大力肯定。

 此外,公司于2014年年底成功回收九洲化纤欠款及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5亿元,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医药电子商务及交易业务基本稳定,海虹新健康及PBM业务投入加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主营业务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而业务目前尚未形成规模性收入,营业利润降幅314.17%。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补偿款8000万元,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92.4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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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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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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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0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暨二零一四年度会议于2015年4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康健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贾岩燕董事长及上官永强董事由于工作原因,分别委托康健董事及李旭董事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77,289.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005,942.11元,根据有关规定,母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4,309,773.52元。

 公司在2015年度将持续推进海虹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公司运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加大。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可供股东分配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2,327,982.16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故拟定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不进行利润分配发表了意见,表示同意。

 以上一至四议案须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全文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三份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八、关于提取2015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5,071,369.33元的0.7%提取并四舍五入取整后作为2015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137万元。

 九、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十二、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决定支付90万元人民币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审计报酬。

 同时,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是合理可行的,对此持赞成态度。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制定《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刊载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1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4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14年度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以三票同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一至四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六、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4年核销部分资产。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严格履行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2014年度未发生内幕交易,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1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一、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公司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金额共计430,768.06元,影响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172,155.17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程序合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账龄时间较长,确认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审批程序严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2014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1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补选李协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协林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候选人简历:

 李协林,男,1973年2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协林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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