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8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8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韩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王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本届董事会期限届满止。(王丽女士简历附后)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王丽女士个人简历
王丽,中国籍,31岁,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加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调入公司证券部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济师,管理学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丽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6-2297056 传真:0536-8197073
电子邮箱:wangli01@weichai.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