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于 2015年3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8日和2015 年4月1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 年4月17 日14:30分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4 月16日-2015 年4 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4月16日15:00 至2015 年4 月17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海格通信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股份323,400,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97,519,530股的32.4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20,913,0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7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87,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9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00,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4%;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00,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4%;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华电子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肖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北京海格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36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6,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公司独立董事李非先生、李进一先生、万良勇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