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事后核查,由于财务工作人员对关联交易内容的判断失误,将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中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列示的与关联方肇庆恒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盈投资”)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关联交易本期金额16,040,574.91元,与关联方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投资”)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关联交易本期金额4,273,132.35元,误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列示与关联方恒盈投资发生的工程施工收入关联交易本期金额268,545,733.26元,与关联方恒广源投资发生的工程施工收入关联交易本期金额167,300,143.01元。
一、更正的原因说明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2013年12月17日,本公司与恒广源投资、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广盈投资”)、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号:肇高建交<公>中【2013】第014号)。2014年1月28日,联合体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业主)签订《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本公司负责工程施工。恒广源投资与上海广盈投资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恒盈投资(建设方),其中恒广源投资持有其70%股权,上海广盈投资持有其30%股权,由恒盈投资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恒广源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恒广源投资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恒广源投资、恒盈投资存在关联关系,该项交易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与该项目业主结算工程施工收入,与恒盈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应为本公司向其支付的项目建设管理费。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2013年10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恒广源投资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号:顺建中【2013】第362号)。2013年11月8日,联合体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业主)签订《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书》。本公司负责工程施工。恒广源投资(建设方)负责投融资建设管理。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恒广源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恒广源投资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恒广源投资存在关联关系,该项交易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与该项目业主结算工程施工收入,与恒广源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应为本公司向其支付的项目建设管理费。
二、更正内容具体情况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原披露: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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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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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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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其它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