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9日、4月10日、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2015年2月17日发布了《2014 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告中披露的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9.20万元,该业绩快告不存在需要修正之处。公司未公开的2014年度报告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4月9日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该利润分配预案仅为提议人及参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已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