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15年1月9 日(周五)收市后,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桂林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工作,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2日(周一)起申请停牌,并期望通过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以本公司为平台,整合桂林市相关旅游资源,加快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作的主要工作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整合桂林市相关旅游资源,包括整合漓江旅游资源、整合阳朔部分旅游资源、控股桂林龙脊旅游有限公司、设立互联网合资公司融合线上、线下旅游业务等。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刘涛为组长的再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及由公司相关董事牵头的项目工作小组,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头开展本次再融资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了相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动员会和分工会议,公司主要领导及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分工反复与各项目相关第三方磋商、沟通、谈判,多次召开保荐机构、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公司项目小组参加的中介协调会或项目工作推进会,积极努力推进本次再融资的相关工作,期望本次再融资能够顺利实施。
本次再融资的工作及进展情况,公司向桂林市政府作了数次汇报。
停牌期间,公司按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由于整合漓江旅游资源项目、整合阳朔部分旅游资源项目、控股桂林龙脊旅游有限公司项目未能与第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推进本次再融资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此,桂林市政府提出,本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