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4—47)。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13号),接受公司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近日,公司接到主承销商通知,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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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