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2月10日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股票自2015 年3月11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发布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股票自2015 年4月13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月。
目前,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序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公司拟于近期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