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北方创业(证券代码:600967)股票自2015年4月1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方正电机(证券代码:002196)股票自2015年4月1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