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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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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医药”,交易代码:160219)的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4月13日,本基金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458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4月14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4月1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国泰医药份额、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医药A”,交易代码:150130)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医药B”,交易代码:15013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国泰医药份额、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①折算前的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②折算前的医药A份额持有人,以医药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药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

 ③折算前的医药B份额持有人,以医药B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药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B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①医药A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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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4月1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和医药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医药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1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医药B将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4月16日医药A、医药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4月15日的医药A、医药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5年4月16日当日医药A、医药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医药A、医药B将于2015年4月15日全天暂停交易,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医药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医药份额,因此原医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国泰医药份额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医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医药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B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医药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医药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国泰医药份额分拆为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极小数量医药A份额、医药B份额、国泰医药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国泰医药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7、国泰医药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1.50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佐力药业”(证券代码:300181)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 年4 月10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4 月14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通过杭州联合银行销售的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实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范围及期限

 2015年4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杭州联合银行柜面、电子银行渠道申购以下基金产品均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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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惠费率及约定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杭州联合银行柜面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5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5,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杭州联合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四、温馨提示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五、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2、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u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6592

 本次活动具体规则由杭州联合银行负责解释,投资人通过杭州联合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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