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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7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20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66.04万股,向458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66.0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9572.1852万股的2.93%,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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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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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出具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40030004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3月2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3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合计人民币218,242,08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8,860,4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209,581,68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5年3月2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382,252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04,382,252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3月2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4月14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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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04,382,252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1.70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572.1852万股增加至30438.2252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47.3832% 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46.0351%的股份;本次授予前,实际控制人朱保国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47.3832%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朱保国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46.0351%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