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1424,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有效期三年。
金发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发”)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23日,证书编号为GR201431001749,有效期三年。
金发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发”)近日收到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发证日期为2014年7月23日,证书编号为GF201412000045,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全部将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