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含保本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一、公司新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上述事项的资金使用额度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金额:1500万元;
4、产品起始日:2015年4月2日;
5、产品到期日:2015年7月2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10%-6.10%;
7、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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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