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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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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5-003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78,585,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4%。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13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97号)核准,公司向7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585,461股,该部分股份于2014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81,094,588股增加到559,680,049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名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股份总额为559,680,049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04,582,85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78,585,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4%。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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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认购201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钱海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4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78,585,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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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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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参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钱海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名特定投资者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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