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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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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39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9日(星期日)——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15:00至2015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五)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2356

 3、投票简称:浩宁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填报议案序号: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4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日、4月3日、4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出现异常波动后,公司及时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派发现金股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派1.5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载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由于公司在2014年度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增加,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预计2015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在74.79%-133.06%。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载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公司2014年9月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未获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书面文件,公司就本次重组是否进行重新申报尚不确定。

 7、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未有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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