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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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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5-1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2015年4月22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5号永泰福朋B座雅乐轩酒店宴会策略二+三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2015-10)。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1、2、4、5、6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

 上述议案3-6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公司原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就改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若审计机构放弃陈述,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以上议案4、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 号A座14层)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3

 2、投票简称:石基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石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请参考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相应的提示。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传真号码:010-68183776

 联 系 人:罗芳 赵文瑜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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