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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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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公告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15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证成份指数编制方案实施重要修订的公告》,深证成份指数(指数代码:399001)将进行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并于201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本次方案修订将指数样本股数量扩大到500只,指数代码、指数简称及选样规则保持不变。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的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配合深证成份指数修订具体安排公告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10月22日成立,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基于本次深证成份指数的修订,根据《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合同》修订、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订

 因《基金合同》对深证成份指数及样本股信息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为了保证跟踪标的指数信息的准确性,本公司拟对《基金合同》中涉及深证成份指数的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有关修改《基金合同》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基金投资将根据标的指数进行调整。

 三、基金的投资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深证成指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四、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标的指数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配合标的指数修订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上述安排及时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但是由于股票停牌、流动性限制等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的差异,从而导致基金产生一定的跟踪误差。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

 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华昌达”(股票代码:300278)因重大事项自2015年3月30日起停牌。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3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华昌达” 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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