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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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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1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2012年5月18日,依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公司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公司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承诺在产权交割完毕后三年内向再生能源公司的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为履行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的增资承诺,产权交割完毕后,公司已于2012年12月向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1.5亿元,剩余部分,同意公司在2015年5月31日前向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投资1.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自来水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2年5月28日,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与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年中金自来水借字001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691亿元用于归还自来水六厂C厂项目建设股东借款,并由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15年3月27日,贷款余额3.3亿元。

 同意自来水公司解除兴蓉集团为自来水公司该笔贷款提供的担保,改由我公司为自来水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0年2月6日,注册资本为257,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自来水设备及物资的制造、销售及维护;自来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水质检测、试验分析、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运营管理及咨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0,332.48万元,负债总额198,454.11万元,净资产401,878.3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738.52万元,净利润42,096.26万元。

 (二)担保变更主要内容

 自来水公司的上述中国银行贷款由兴蓉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2年中金兴蓉保字001号)。变更后,解除兴蓉集团为自来水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转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担保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担保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自来水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目前,自来水公司经营正常,本次担保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市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科公司通过摘牌方式对集团公司下属的成都市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特种公司”)100%股权进行收购。

 (一)标的公司情况

 沃特特种公司于1999年7月20日设立。于2001年7月20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执照号为510100000049320的《企业法人菅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由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出资70.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09%;自然人出资309.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91%;成都市助洌净水剂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净水剂公司”)出资1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注册资本经四川华文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4月2日出具川华〔2001〕会验字第031号《验资报告》审核。

 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汇锦公司于2008年先后收购了自来水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净水剂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沃特特种公司成为汇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沃特特种公司营业执照号为:510100000049320;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张卿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菅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菅门口花照壁街307号。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供排水管道及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二次供水施工和管道修复;防腐保暖,刮管除锈;管道安装、顶管工程(不含建筑工地开挖施工);土石方施工;防腐设备制造、销售;卷管、非标件制作、销售;销售:五金交电、服装。

 公司资质情况: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取得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增项资质为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公司财务情况: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88.52万元,总负债474.54万元,所有者权益1,413.98万元,股权评估价值1,515.06万元。

 (二)投资实施主体

 本项目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三)项目情况

 兴蓉集团已取得成都市国资委《关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成都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的立项批复》(成国资批【2014】22号)。兴蓉集团下属汇锦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西南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沃特特种公司100%股权,挂牌价1,516.00 万元。

 公司下属安科公司拟通过摘牌方式对集团公司下属的沃特特种公司100%国有股权进行收购,股权收购完成后,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并入安科公司。

 (四)收购沃特特种公司的必要性

 1、促进安科公司业务发展,增厚公司业绩

 收购沃特特种公司,有助于安科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其在管道安装、施工、维修、防腐、顶管工程、防腐设备制造、销售等方面的业务,有助于安科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2、在消除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同时,延伸完善产业链

 目前,安科公司与沃特特种公司在供水管道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和同业竞争;由于经营范围和业务依存的原因,股份公司与沃特特种公司也一直存在着关联交易。

 此次安科公司如能摘牌收购沃特特种公司,不但可消除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更有助于延伸我公司工程业务相关的产业链,提升我公司作为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的综合实力。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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