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为保证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股票代码:000625(200625)】于2015年3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此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方案正在讨论当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公司所有消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