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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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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7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科”)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复核,由于相关人员数据录入差错,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相关数据有误、“成本分析表”的货币单位错误、“关联担保情况”的货币单位、币种缺失、“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相关数据有误和“股份变动情况表”部分数据缺失。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一:

 原:

 年报“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三、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中: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更正为: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二:

 原

 年报“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3(1)成本分析表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现更正为:

 (1)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更正三:

 原:

 年报“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3)关联担保情况”中: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现更正为: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四

 原:

 年报“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七、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和金额;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更正为: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五

 原:

 年报“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1、股份变动情况表”中: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现更正为: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更新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8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

 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接到公司股东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菱信”)的通知,申万菱信于2015年4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上述减持后,申万菱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4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持股超过5%股东的股东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申万菱信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本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签署日期:2015年4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情况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阳光科实际控制人关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东阳光科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关系。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申万菱信基金旗下的专户产品“申万菱信-陕国投工银6号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委托人指令,对该计划下持有之东阳光科股票进行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东阳光科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东阳光科的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15年3月31日) 持有东阳光科的股份4884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东阳光科4744万股份,占 东阳光科总股本的比例为4.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东阳光科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起的前6个月内,申万菱信基金及旗下的专户产品均未通过其他方式买卖东阳光科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 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案文件备至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东阳光科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4月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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