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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5—2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1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5年3月21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独立董事彭韶兵先生因病请假,未参加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5年经营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5年经营预算。

 三、关于授权开展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目前公司理财主要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银行存款类金融工具。虽然此类理财风险极低,但方式单一、简单,受央行利率管制,收益有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存量资金情况,基于公司谨慎、稳健的财务政策,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更高的货币型基金、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1年。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开展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2)。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授权开展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统筹利用、合理配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的资金资源,更好地发挥公司集中融资优势,通过公司总部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内部融资(包括内部借款和委托借款)的方式,用好、用活公司资金资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通过公司经营层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内部融资事项行使决策权。

 五、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上不高于3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5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连刚先生、张东军先生、马俊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23)。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七、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对上述日常交易协议进行修订并续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连刚先生、张东军先生、马俊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24)。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通过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进口贸易融资,2015年度内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0天,综合融资利率不超过4.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0天,低于国内同期贷款利率条件下,可通过中汇富通开展出口贸易融资。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连刚先生、张东军先生、马俊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利用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25)。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王锟先生办理金融机构事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融资计划,董事会批准以下事项:

 授权财务负责人王锟先生全权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事务,授权期限1年。

 十、关于2014年框架内业绩奖金发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4年框架内业绩奖金发放。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5—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开展低风险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存量资金情况,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更高的货币型基金、银行类理财产品(保本型)进行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1年。

 一、理财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

 2. 投资额度:一年内的任意时点上用于货币型基金、银行类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0亿元。

 3. 投资对象:货币型基金、银行类理财产品(保本型)。

 4. 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二、投资资金来源

 本次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营运的存量资金。

 三、公司履行审批程序说明

 本次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本金有保障的货币型基金和银行类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的投资范围为货币型基金和银行类理财产品,具有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更高等特点,收益稳定,投资风险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制定了《理财投资管理程序》,用于规范公司理财投资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市场情况提出投资方案,编制理财投资审批表经审批后实施,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不定期或定期对理财投资情况进行审查。相关理财投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低风险理财投资事项系利用日常营运存量资金,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本金有保障的货币型基金和银行类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内部控制能有效防范风险,作为独立董事同意该低风险理财投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书。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5—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自 2015年1月1日至 2015 年12 月31日期间内,兵装财务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3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5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连刚先生、张东军先生、马俊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1日

 4.法定代表人:李守武

 5.注册资本:208,8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方工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2013年,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32,231万元,净利润68,17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29,407万元,净资产289,87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一)结算服务

 1.兵装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兵装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兵装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兵装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兵装财务;

 2.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30 亿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兵装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35亿元;

 3.兵装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兵装财务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及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经销商融资及个人消费信贷不占用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兵装财务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兵装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该交易尚需201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兵装财务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兵装财务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还包括与兵装财务共同增资重庆汽车金融公司的股权,关联交易金额为11.55亿元。详细内容于2015年3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参股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专项关联交易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与兵装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兵装财务将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上不高于3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5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兵装财务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5—24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或称“长安汽车”)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简称“南方集团”)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安工业”)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南方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2.13条规定,公司每三年应对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由于上述交易协议均超过三年,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公司拟对上述日常交易协议进行修订并续签。

 (二)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连刚先生、张东军先生、马俊坡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

 1.企业名称: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

 3.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4.法定代表人:唐登杰

 5.注册资本:1,746,968万元

 6.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火炮、枪械、导弹、炮弹、枪弹、炸弹、火箭弹、火炸药、推进剂、引信、火工品、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火控与指控设备、夜视器材、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民用爆破器材、模拟训练器材、民用枪支弹药和医疗设备生产与经营的投资与管理;陆路运输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货物的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机电设备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的母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3年,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3617.55亿元,利润总额101.93亿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18.09亿元,净资产424.05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与南方集团的其他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向南方集团的其他附属企业采购整车、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以及提供技术许可、技术服务、生产协作、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协议就以上交易的基本原则、定价原则、交易原则、争端解决方式及其他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有效期三年。

 (1)基本原则,有关各方就具体交易订立的实施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必须是在公平合理的以及如同与独立第三方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在任何情况下,南方集团的其他附属企业均不得要求或接受长安汽车(包括其附属企业)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其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

 (2)定价原则,凡有政府(含地方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协议价格。

 2.公司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的《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与长安工业及其附属企业在其各自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对方租用部分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双方之间上述物业租赁行为对长安汽车而言,构成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协议就基本原则、租赁用途、费用的结算及支付、争端解决方式及其他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有效期三年。

 (1)基本原则,有关各方就具体物业租赁事项订立的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必须是在公平合理的以及如同与独立第三方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在任何情况下,长安工业及其附属企业均不得要求或接受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在任何一项物业租赁中给予其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

 (2)租金、费用的确定,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与长安工业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物业租赁交易相关租金、费用为:生产用房35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40-48元/平方米·月、土地33-60元/平方米·年。租赁有效期内,双方可根据市场租赁价格或公允价值对租金、费用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周期由双方或附属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予以规定。

 3.公司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的《综合服务协议》

 协议就长安工业向公司提供员工综合福利、环境绿化、道路许可、公用水电气及其它项目的服务事宜作出了约定,并就基本原则、交易范围、费用的结算及支付、争端解决方式及其他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有效期三年。

 (1)综合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a、员工综合福利服务,包括员工住房配套设施服务、员工生活区水、电、气服务和其他综合福利服务等。

 b、营运服务,包括环境绿化、清洁服务、道路许可使用、生产区水、电、气供能服务、保安消防等。

 (2)服务费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a、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b、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c、推定价格(若无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推定价格之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四、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该交易尚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满足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还包括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共同增资重庆汽车金融公司股权,关联交易金额为11.55亿元。详细内容于2015年3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参股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专项关联交易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上述日常交易协议进行修订并续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公司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3.公司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协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意见书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5-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创新融资方式,扩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公司拟利用控股股东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进口贸易融资。

 (二)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连刚先生、张东军先生、马俊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汇富通(香港)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40/F, Jardine House, 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6日

 4.注册资本:769,230,000港元

 5.主营业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集团内企业境外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产品销售提供相关的转口贸易和贸易融资服务。

 中汇富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2013年度营业收入131.72万元,营业利润17,436.39万元,净利润 17,394.96 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汇富通资产总额 142,342.37 万元,负债总额3,098.82 万元,净资产139,243.5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5年度,公司拟继续通过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进口贸易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0天,综合的融资利率不超过4.2%,较境内同期贷款利率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0天,低于国内同期贷款利率条件下,可通过中汇富通开展出口贸易融资。

 该业务模式为:中汇富通作为转口贸易的中间商与股份公司、境外供应商签署三方协议,先由中汇富通向股份公司的境外供应商采购并支付货款,然后由中汇富通将设备和/或原材料转卖给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在360天内以人民币向中汇富通支付货款,并按4.2%支付相关融资成本;中汇富通作为转口贸易的中间商与长安国际、境外经销商分别签署销售合同,先由经销商向中汇富通支付部分预付款,中汇富通收到预付款后,支付长安国际70%-90%的货款。境外经销商到期向中汇富通支付尾款后,中汇富通将尾款金额支付长安国际。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拟利用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进口贸易融资的融资期限为360天,综合的融资利率不超过4.2%,低于境内同期贷款利率。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用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融资,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创新融资方式,扩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通过中汇富通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贸易融资之合作协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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