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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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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 公告编号:2015-019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7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242中昌海运2015/4/1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5.41%股份的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3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保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即我司董事会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及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内容如下: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盛宏业”)持有公司25.4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自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来,一直对公司的资金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已向公司及下属公司借款超过40000万元,利率均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及下属公司无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盛宏业拟将其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昌航道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昌航道”)2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澳信托”),原借款合同中规定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一年六个月,贷款本金到期一次偿还,允许中昌航道提前还款。

中昌航道拟与三盛宏业及华澳信托签署三方协议《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中昌航道对华澳信托履行该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贷款利率与原合同一致,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本金分6个月后和12个月后两笔偿还,其中6个月后偿还的资金金额由公司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自行决定,三盛宏业及本公司对中昌航道履行在《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4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湾路798号新长岭大酒店1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7日

至201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债权及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陈立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拆解专项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24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24号),根据上述管理办法,中昌海运(上海)有限公司拆解的老旧运输船舶中昌68轮获得的补助专项资金为9,513,525元。上述补助资金于2015年3月31日全额到账,计入公司2015年度的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年损益。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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