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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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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19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追加部分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庞树正2012年2月23日出具关于持有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相关规定;

 2、若本人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股东庞树正严格履行以上承诺,现由于股东庞树正已离职,根据上述承诺,需对其所持公司股票追加限售,承诺期为股东离职日满半年后的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止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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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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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将在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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